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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发布:2024/7/3 10:15:17 被浏览:1455次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学院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需要的专业。
应聘者均须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资格条件中“应届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7月2日9:00-7月14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2日9:00-7月15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2日-7月1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2日9:00-7月16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需要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jsafc.edu.cn/)进行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院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A1-A14岗位不设开考比例。B15-B17岗位开考比例为1:5,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A1-A14岗位考试方式为:心理测试与考核。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考核: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科研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综合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二)B15岗位考试方式为:心理测试、笔试、试讲和面试。B16、B17岗位考试方式为:心理测试、试讲和面试;若其中有岗位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0,则该岗位安排笔试加试。
1.心理测试
主要以在线答题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
(1)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 jsafc.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或者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确定参加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试讲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试讲人员名单。进入试讲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学校网站(http://www. jsafc.edu.cn)公布。
3.试讲
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管理能力、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在笔试、试讲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笔试和试讲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和试讲总分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 jsafc.edu.cn)上进行公布。
4.面试
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一(含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二(不含笔试):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三)资格复审
试讲或面试前,学院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试讲或面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
1.身份证;
2.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职称证书(按照岗位表要求提供);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A12号岗提供)。
6.本人的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按期提供者,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且聘用审批或备案后均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按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者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我院公告要求的日期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728960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729070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6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方案(第一批)岗位信息表(5).xlsx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28日

时间:2024/7/3 10:15:17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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