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司派出的履行项目监理合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在公司监理部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1.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确定现场监理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责任。
2.施工招标阶段,负责参与对承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的审查。
3.负责编制监理规划,并组织好监理交底工作。
4.参加建设单位召开的工程例会,主持召开工地监理例会。
5.参加工程设计图纸交底会议;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部位施工技术方案,提出改进意见;审核对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提出合理化建议。
6.组织审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7.审核并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付款证明、竣工资料、监理文件和报告等。
8.检查督促监理月报、监理报告、会议记录、监理报表、工地月报和监理日记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9.签署当月工程款计量支付证明书,协调参加延误工期和索赔处理,并提出处理依据。
10.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关系。
11.组织监理人员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事故应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供公司有关领导和建设单位参考。事故处理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复验和签证。
12.工程竣工验收前,负责组织编制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竣工资料,组织工程初验。工程结束后,负责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按档案管理规定收集、整理、装订监理资料交公司归档。
13.主持监理会议,组织监理成员学习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监理法规和文件,并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14.完成公司监理部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